乌鲁木齐地区汉族及维吾尔族青少年和儿童手腕骨骨龄评价

作者: 熊鑫鑫,李白艳,郭辉,冯兆海 日期:2015.08.05 点击数:3

【作者】 熊鑫鑫 李白艳 郭辉 冯兆海

【刊名】暂无

【关键词】 组织构建 年龄组 青少年 骨骼 新疆 年龄测定 骨组织工程 儿童 骨龄 生活年龄

【摘要】X射线片,样本不区分左右手,以2岁为一个年龄段。采用《中国人手腕骨发育标准CHN法》对手腕部骨进行评分,确定参与研究的青少年儿童的骨龄情况。采用统计学方法分析骨龄和生活年龄的关系及两民族间骨龄与生活年龄的差异。结果与结论:1乌鲁木齐地区汉族、维吾尔族青少年儿童骨龄与生活年龄明显相关(P值均<0.05)。2骨龄和生活年龄的比较,有13组骨龄高于生活年龄,包括汉族女性4.0-11.9岁阶段4个年龄组,汉族男性4.0-9.9岁阶段3个年龄组,维族女性4.0-9.9岁阶段3个年龄组,维族男性4.0-9.9岁阶段3个年龄组。3两民族间青少年儿童骨龄与生活年龄差值比较,女性汉族女性10-11.9岁组骨龄与生活年龄差异高于维吾尔族;汉族男性12-13.9岁组骨龄与生活年龄差异高于维吾尔族。结果提示,两民族青少年儿童多个年龄组骨骼发育有提前成熟的趋势;两民族两性别骨龄与生活年龄的差值在部分年龄段存在差异。

【年份】暂无

【期号】第15期

【所属分类】暂无

【录入时间】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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