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乡,三十而立: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家亲”赴景宁畲族自治县侧记

作者: 沈丽 日期:2015.08.05 点击数:0

【作者】 沈丽

【刊名】暂无

【关键词】 中华民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畲乡 侧记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景宁畲族自治县 民委

【摘要】1984年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这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也是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此前一个月的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这样的巧合,让畲乡景宁的30周年县庆显得格外瞩目。

【年份】暂无

【期号】第5期

【所属分类】暂无

【录入时间】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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